2017年9月2日我市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致使2名中学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1名中学生送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为充分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隐患,覃巴交警中队领导到我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关于印发《吴川市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
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校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 :
根据省、市关于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攻坚治理、湛江市为期三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以及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部署,结合《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川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吴府办〔2017〕34号)要求,现将《吴川市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攻坚治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按照方案要求,部署联合执法行动,扎实推进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攻坚治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市校车联席会议
办公室(代章)
2017年9月1日
吴川市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
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攻坚治理的有关部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校车安全攻坚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67号)、《湛江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湛安〔2017〕17号)、《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湛江市公安局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湛江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安监〔2017〕266号)、《湛江市2017年校车安全攻坚治理工作方案》(湛教〔2017〕60号)以及《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川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吴府办[2017]34号)等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定于即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联合执法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为行动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吴川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将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作为强化校车安全管理、促进长效机制形成的重要抓手,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治理一批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全面推动我市校车安全运营状况及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一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行为;建立完善校车管理制度,严格把好校车、校车驾驶人准入关;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加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校车照管员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校车管理人的安全服务意识;全面规范校车运营和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提高交通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校车交通运营环境,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吴川市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攻坚治理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志雄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蔡贵文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学强 市交通局副局长
何光荣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杨 伦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朱 明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柯 瑜 市教育局政安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吴川市教育局政安股,负责全市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攻坚治理联合执法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部署工作。
(二)市联合执法行动工作组。
从市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中队)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工作组,对全市校车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进行检查;在重点路段对过往校车及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开展路面执法。抽调人员方案如下:
组别 |
负责区域 |
组长 |
成员 |
联合执法一组 |
塘缀、振文、长岐、浅水、樟铺
|
吴学强 |
市交通局运输局
塘缀交警中队
浅水交警中队
市教育局 |
联合执法二组 |
黄坡、吴阳、塘尾、
梅录、海滨 |
朱 明 |
市交通局运输局
中山交警中队
梅录交警中队
市教育局 |
联合执法三组 |
覃巴、王村港、兰石、大山江、博铺 |
蔡贵文 |
市交通局运输局
覃巴交警中队
市教育局 |
四、整治内容
(一)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检查。
教育、公安、交通部门检查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实行校车“七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责(确定有关岗位管理和工作人员责任)、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检查各学校校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检查校车服务单位是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随车接送台账。
(二)加强校车及驾驶人资格审查。
教育、公安、交通部门检查学校校车和校车驾驶人是否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省的实施办法,落实校车许可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严厉打击未获得校车许可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对于未按规定年检的校车、驾驶人员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等要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重罚的重罚,绝不姑息迁就。
(三)规范并强化校车日常监管。
公安、教育部门要检查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严禁校车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提供校车服务。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四)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通部门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上路行驶的规律特点,切实加大整治力度,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管控措施,对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随意改装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同时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全面掌握校车运行路线,加强路检路查,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作出处罚。注重发现无校车证的“黑校车”,坚决杜绝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报废车接送学生,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扣车、扣证等处罚,并设法转移车上的学生,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五)完善交通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交通、公安、教育部门要深入排查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要规范校车和家长接送车辆的停放位置,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识标记。
(六)加强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检查。
教育部门要检查学校是否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和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平台、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致家长交通安全一封信(见附件4)、张贴宣传画和挂图、举办讲座、开展“交警进校园”、“我是小交警”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能闯红灯、不能在马路上玩耍、不能搭乘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引导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员运送学生,使家长、学生掌握交通知识,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定期对校车经营者、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校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真正做到“不经营隐患校车、不开超员校车、不开超速校车、不开带病校车”,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五、行动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9月11日)。
根据《湛江市2017年校车安全攻坚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学校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进一步完善校车管理台账,要对校园周边搭乘学生上下学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学校各单位要将排查的情况于9月10日前报送市校车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联合执法行动的参考和线索。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2日至10月31日)。
集中整治包括联合整治和行业监管整治,开展3次联合整治行动,教育、公安、交通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能优势,制定执法行动计划,细化职责分工,做到人员到点、检查到位、记录到案。整治要覆盖每一所使用校车学校、每一台校车、每一台非法营运车辆,实现整治工作全方位、无死角、有实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教育、公安、交通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认真查漏补缺,定期或不定期对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进行检查、巡查,深化提升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市2017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攻坚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湛江市开展为期三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部门要从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及时制定执法行动计划,落实检查执法人员,开展全市性联合执法行动,务求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双线推进。根据执法权限,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分为校园执法和道路执法两大块,校园执法主要由教育部门负责,校园周边交通和道路执法主要由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各单位、部门在联合执法过程中既要加强联系沟通、协同配合;又要加强行动前的统筹部署,及时汇总行动信息。
(三)从严执法,强化宣传。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法纪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校车及各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整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重罚的重罚、该扣车的扣车,绝不姑息迁就。各单位、部门要采取发放宣传手册、《致家长交通安全一封信》、拉挂横幅、发布新闻稿等方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执法行动。通过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校车使用单位、管理从业人员以及广大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交通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吴川市联合执法行动工作安排表
2、校车安全联合执法行动记录表
3、致家长交通安全一封信
附件1:
联合执法行动工作安排表
组别 |
时间
安排 |
检查学校、路段(待定) |
成员 |
联合执法一组 |
9月1日-30日(具体时间待定) |
塘缀、振文、长岐、浅水、樟铺
|
组长:吴学强
组员: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1人
塘缀中队2人、浅水中队2人
市教育局陈华林(联络员:陈华实,13827112180) |
联合执法二组 |
9月1日-30日(具体时间待定) |
黄坡、吴阳、塘尾、梅录、海滨 |
组长:朱明
组员: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1人
中山中队2人、梅录中队2人
市教育局柯瑜(联络员:柯瑜,13809731501) |
联合执法三组 |
9月1日-30日(具体时间待定) |
覃巴、王村港、兰石、大山江、博铺 |
组长:蔡贵文
组员: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1人
覃巴中队2人
市教育局陈晓程(联络员:陈晓程,13536447765) |
孩子是家庭和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少年儿童的交通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全国每年涉及到少年儿童的交通事故不少于10万起,占总事故比例的四分之一。据统计,乘坐报废、漏检等安全性能不合格车辆,不按规定骑车走路,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为有效整顿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秩序,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整治校车运营及校园周边道路环境,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为了保证您孩子的交通出行,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请您叮嘱孩子,在乘坐公共汽车时,要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乘坐亲属或熟人驾驶的车辆时,不与驾驶人和乘车人嬉戏;不要乘坐违规校车、“黑校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严禁乘坐超员车辆,乘坐车辆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在繁华地段、路口、车行道等地方拦乘出租车。
三、学生步行上学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时紧靠道路右侧行走;横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要注意避让过往车辆,走路时精神集中,不要在道路上追逐打逗或攀越交通隔离设施。
四、请不要让低于12周岁的儿童骑车上路。骑车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周围的车辆、行人。通过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灯。转弯时,提前伸手示意并观察后方来车,不突然猛转。不要骑行过快、追逐或曲折行驶、扶肩并行,更不能手中持物、双手离把或驮带他人。